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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會費繳交通知】111年度會員常年會費 (再次提醒)

本會會員年費繳交依本會組織章程(110年10月2日第12屆第3次會員代表大會修訂通過並經110年12月21日臺教授體字第1100045975號核備)第三十八條規定辦理

第一公告日期:110.12.02

親愛的會員,您好:

感謝您對協會的支持,本會即日起開始懇收新(111)年度常年會費,敬請於111年1月30日前繳費,以利會務推展,感謝您!

會費繳交方式如下:

若無法繳費,還請致電本會詢問(TEL:02-28720780),感謝您!

請參考:


備註:

依本會組織章程第九條第二項之規定:會員未繳納會費者,不得享有會員權利,連續二年未繳納會費者視為「自動退會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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