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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代轉訊息】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辦法相關事宜
一、受理期程:112年4月15日起至30日止,申請資料請以正式公函逕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-體育研究與發展中心(運動科學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獎勵專案管理團隊)彙辦,同時副本予體育署存參。
二、申請表件及相關資料電子檔,請另以電子郵件傳至 hsinweichen@ntnu.edu.tw (陳助理,02-77493247),郵件主旨並請註明 '' 校名(單位名)及姓名申請112年度運動科學研究發展獎勵資料 ''。
三、請於申請書內詳述申請著作對我國競技運動發展及奧、亞運動項目選手或教練競技實力提升之重要實務應用貢獻,近2年內已送審未達獎勵標準之作品,請勿重複送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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